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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药食同源有利于国际接轨 人参国家标准的实施利国利民
发布日期:2012-05-25 00:27:11   打印

    人参在我国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早在甲骨文中就有象形文字“参”字,人参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我国的人参产量占世界的70%, “长白山人参”已被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但是,目前我国没有把人参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而是列入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导致了人 参应用领域空间缩小,极大地限制了人参产业的发展。
   在国际上,很多国家早就把人参制成各种食品和保健品投放到国内外市场,获取了巨额利润。在韩国商店、超市、餐厅等均有含人参的食品,如饮料、饼干、糖、 茶、方便面、果酱、人参蜜片等。韩国人参有90%以上是通过食品形式消费的,形成了全民保健意识。另外,新加坡、日本市场上人参食品也随处可见,法国、德 国等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也将人参作为食品。在第二届东北亚投资博览会上,韩国的人参食品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实际上我国的人参与韩国的高丽参是同一物种, 两者的主要成分是相同的,我国把人参列入药品而韩国以食品或保健品进入市场。
   人参自古以来就是药食同源植物。据《神农本草经》记载:“人参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明确指出了人参 的药用和食用价值,更强调了必须“久服”方可延年。古代医学证明:“人参属性是药,但无偏无毒,属于正性,为上品可以食用。”人参在《神农本草经》中列为 上品,可见人参既是药品也是食品。中药的发源与发展都是以药食同源为基础的,如大枣和山楂是果品也是药品,又如大蒜、花椒、绿豆、糯米等,甚至包括一些动 物的脏器也可以入药。据明清历史记载,历代皇室成员和王公大臣常年服用人参,清乾隆朝《上用人参底薄》,光绪朝《慈禧光绪医方选议》均有日常服用人参汤或 人参片的记载。现代医学研究也证明:“人参不是一时的兴奋剂或精力剂,也不是特定疾病的治疗药,而是保持机体平衡和能提高人体免疫力的物质。”对人体各部 位健康能发挥促进与调节作用,中国历代就把人参作为大补之物,食之多样,喝汤、炖鸡、泡酒、做菜、甚至生吃。“满汉全席”中的原料“山八珍”就包括人参。 食品和药品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安全性,药品不能长期食用,因为它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国内外对于人参的毒理学实验已有众多结果。从食品毒理学角度看,任何食品 都有量的限制,食盐是人体所需要的,但每次摄入量每公斤体重超过10克也可以致人死亡。人参经急性、慢性毒理试验,其半数致死量均大于 5000mg/kg,按食品急性六级分级法规定,属二级,实际为无毒范围,大蒜的新素半数致死量是600mg/kg,八角茴香(大料)对小白鼠致死量为 275mg/kg,马铃薯中的龙葵碱对家兔半数致死量为20mg/kg,毒性都比人参大。因此,人参既可以当药物,也自然是食品,是药食同源的物品。 如人参进入药食同源目录,大型品牌企业可以进入人参加工业,如吉林敖东药业、延边檀君生物科技、清华紫光药业和韩国人参公社等都有意于人参深加工和产业化 生产。许多专家学者认为人参市场拥有巨大的潜力,特别是全世界有70%的成年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国内外迅速增长的保健品市场中人参将是领军者。如果我国人 参可以进入药食同源,全国按4亿人食用人参计算,每年可消费4万吨,现有人参产量远远供不应求,同时其附加值增加约10倍。
   国家标准委2009年5月1日发布实施的GB/T18765-2008《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GB/T22531-2008《野山参繁衍护育操作规 程》、GB/T22532-2008《移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GB/T22533-2008《鲜园参分等质量》、GB/T22534-2008《保鲜参 分等质量》、GB/T22535-2008《活性参分等质量》、GB/T22536-2008《生晒参分等质量》、GB/T22537-2008《大力参 分等质量》、GB/T22538-2008《红参分等质量》、GB/T22539-2008《糖参分等质量》、GB/T22540-2008《蜜制人参分 等质量》、GB/T19506-2009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这些标准能解人参产业几年来无标准的燃眉之急。这是全国人参产业界的一件大事,这对促进我国人参产业的发展、规范人参市场将发挥重要作 用。
   人参分为三大类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中国和亚洲各国传统的鉴定方法,人参的标准分类主要理论依据是人参的植物生态学和人参的植物形态学。人参的植物生态 学特征决定人参的植物形态学特征。野生人参:自然传播,生长于深山密林下的原生态人参,是指60年以上的原生态人参。野山参: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下的人 参。是指60年以下人为撒播、自然生长的人参。200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行文下发国标委农轻函[2003]88号文件“关于批准 GB/T18765-2002野山参分等质量国家标准第一号修改单的函”确定“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下的野生人参或林下籽经过若干年后完全具备野山参特征的 视为野山参”,正式将林下籽列入野山参范畴。这项国家标准的修改,为解决我国人参产业参地和林地的矛盾,保护野山参稀有物种,为我国人参产业可持续性发展 解决了关键的问题。
   移山参:移栽在山林中具有野山参部分特征或野山参苗移植于林下自然生长,有野山参部分特征的人参。园参是人工栽培畦床管理、需要两年就翻栽,生长4-5年就可以加工产品的人参。
   对于我国人参产业的发展,应重点实施标准化管理,全力推进无农残人参的生产。人参作为保健品,我们认为进行人参有效成分的研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组织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行人参综合性保健效能研究,比如人参对增强人体免疫力,防治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高血脂、高胆固醇、高血糖、高血压、增强性机能、防治 癌症等方面的量化研究成果,带动人参深加工,拓宽人参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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